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濮阳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濮阳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意见所称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下称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以乞讨为生或者行乞敛财等人员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救助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