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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南京卷烟厂部分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苏国税函〔2006〕368号
【发布日期】 2006-10-25
【实施日期】 2006-10-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南京卷烟厂部分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通知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市南京卷烟厂生产的24个牌号卷烟已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定消费税计税价格(国税函(2006)920号),自2006年10月1日起执行。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核定计税价格的卷烟牌号及最低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附件:卷烟实物扫描图像
(附件只发电子文件)

生产企业名称

卷烟牌号

烟支包装规格

计税价格

/条(200支)

南京卷烟厂

秦淮(软蓝)

(62+22)*24.4软包装

10.34

南京卷烟厂

南京(软红)

(62+22)*24.4软包装

12.41

南京卷烟厂

秦淮(软红)

(62+22)*24.4软包装

18.46

南京卷烟厂

梦都(特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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