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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集中治理规范调驻车辆经营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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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市府办发(2006)104号
【发布日期】 2006-10-25
【实施日期】 2006-10-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集中治理规范调驻车辆经营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六盘水市集中治理规范调驻车辆经营行为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六盘水市集中治理规范调驻车辆经营行为实施方案
 

  近年来,我市境内部分货运车辆经营者受利益驱使,将车辆落户外省(市、区),并长期在我市驻地经营,严重扰乱了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为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集中治理规范调驻车辆经营行为工作方案》(黔交政法(2006)27号)精神,维护我市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确保我市道路运输安全畅通和税费收入稳定增长,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保障道路运输安全,防止税费流失,维护我市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税费征管秩序,提高政府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左右的集中治理,规范和完善调驻车辆的管理秩序,初步建立起对调驻车辆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市道路货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六盘水市集中治理规范调驻车辆经营行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叶文邦(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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