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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产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热区域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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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沈政办发[2006]45号
【发布日期】 2006-10-25
【实施日期】 2006-10-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产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热区域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沈政办发[2006]4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房产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热区域管理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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