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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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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办发〔2006〕26号
【发布日期】 2006-10-25
【实施日期】 2006-10-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
济政办发〔2006〕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济南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 行动计划(2006-2010年)    

  

  为进一步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  一、原则和目标

  (一)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综合治理。

  (二)总目标。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减少艾滋病的危害,有效遏制艾滋病的扩散和蔓延。到2010年,确保我市艾滋病继续处于低流行状态。

  (三)具体目标和工作指标。

  1.机构建设。到2007年,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独立的艾滋病预防控制科室,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市级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建成覆盖全市的艾滋病监测体系和筛查实验室网络,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艾滋病监测、自愿咨询检测、实验室检测等信息的网络直报。到2010年,健全完善县级以上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网络。2.健康教育。到2007年,全市15-49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农村居民达到70%以上,流动人口达到75%以上,校内青少年达到90%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70%以上。人员流量较大的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公共场所80%以上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候机(车)室65%以上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到2010年,全市15-49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农村居民达到80%以上,流动人口达到80%以上,校内青少年达到95%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75%以上。人员流量较大的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公共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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