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0-25
【实施日期】 2006-10-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  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宁夏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目  录

  1  总则
  1.1  编制目的
  1.2  编制依据
  1.3  工作原则
  1.4  适用范围
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  2.1  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  2.2  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职责
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  3.1  信息监测、预测与报告
  3.2  预警预防行动
  3.3  预警支持系统
  3.4  预警级别的确定
  4  应急预案启动和响应
  4.1  应急预案启动
  4.2  应急响应
  4.3  信息共享和处理
  4.4  应急通信方式
  4.5  重大气象灾害评估
  4.6  新闻发布
  4.7  应急结束
  5  后期处置
  5.1  重大气象灾害成因分析
  5.2  灾害保险证明
  6  应急保障
  6.1  通信与装备保障
  6.2技术储备与保障
  6.3  宣传、培训和演习
  7  附则
  7.1  奖励与责任追究
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  7.3  预案解释部门
  7.4  预案实施时间
 
 
  1 总则
  1.1 编制目的
  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有序、高效进行,全面提高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1.2 编制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  1.3 工作原则
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的原则;坚持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坚持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的原则。
  1.4 适用范围
  (1)重大气象灾害(指由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干旱、高温、雷电、冰雹、龙卷风、霜冻、大雾、干热风、连阴雨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
  (2)与气象条件相关的有毒大气成分扩散、传染病流行等公共安全事件。
  (3)自治区境内重大气象灾害(含与气象条件相关的公共安全事件,下同)的监测、预测预报、警报等应急工作。
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  2.1 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  2.1.1 自治区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理指挥部
  自治区成立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对全区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自治区分管副主席任指挥,自治区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自治区气象局局长任副指挥,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广播电影电视局、气象局、农牧厅、科技厅、林业局、交通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卫生厅、商务厅、经委、农垦局、地震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保局、通信管理局、宁夏电力公司、宁夏机场集团公司、中国电信宁夏公司、中国联通宁夏公司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气象局,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工作。自治区气象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
  2.1.2 各市、县(区)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理指挥部
  各市、县(区)相应成立本级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本辖区内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理,进行现场指挥,组织应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灾害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等工作;督促政府各职能部门、事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根据行业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重大气象灾害防范措施的制定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
  2.2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职责
  各级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理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认真配合做好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
  (1)气象部门: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的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各级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理指挥部启动和终止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组织开展气象及衍生灾害的部门联合会商和气象信息共享工作;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增雨(雪)、消雾、防雹、防霜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其他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相应职责;完成各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2)水利、农牧、林业、国土资源、环保、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负责及时提供、交换水文、地质灾害、环境监测、病情发展监测、人员死伤情况等相关信息。
  (3)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负责按照有关发布规定,及时播发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等信息,做好有关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
  (4)通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各种气象信息传递和报送的通信线路畅通。
  (5)交通部门:负责保证各级气象台站气象服务和移动气象台站现场服务人员、设备运输的交通道路畅通。
  (6)电力监管部门:负责协调电力企业维护电网的正常供电,保证重大气象灾害信息传递、报送和重大气象灾害发生现场气象服务工作的电力供应保障。
  (7)财政部门:负责做好重大气象灾害气象服务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
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  3.1 信息监测、预测与报告
  3.1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