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辽宁省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方案 为切实减轻我省国有农场农业职工(以下简称农工)负担,进一步发挥国有农场的作用,促进国有农场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2006)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06)2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国家、国有农场与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