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江县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
浦政〔2006〕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浦江县老年人优待规定》已经县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