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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江县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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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浦政〔2006〕28号
【发布日期】 2006-10-26
【实施日期】 2006-10-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江县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

浦政〔2006〕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  《浦江县老年人优待规定》已经县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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