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整规办、焦作市商务局、焦作市工商局、焦作市质监局、焦作市环保局、焦作市消协关于认定焦作市放心型煤生产企业的通知 为了关心人民生活,创造和谐社会,确保人民群众用上优质放心型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焦作市民用型煤生产销售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市整规办组织市商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消费者协会,对申请加入“放心”型煤的生产企业进行了验收。经验收认定,鑫珠春煤球厂等8家企业取得了市“放心”型煤生产资格。 希望“放心”型煤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放心’型煤生产企业达标标准”进行生产销售;市煤炭市场稽查大队等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放心”型煤生产企业和型煤销售市场的监管,保证型煤质量,满足市民生活需要。 焦作市整规办、焦作市商务局、焦作市工商局、焦作市质监局、焦作市环保局、焦作市消协 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 焦作市“放心”型煤生产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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