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新建、在建住宅及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管道燃气设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浔阳、庐山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房产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执法局、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市市政公司,九江深燃天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建设部《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和《江西省燃气管理办法》规定,为促进我市管道天燃气发展,提高城市品位,推动“3+1”发展战略的实施,经市政府研究,现将《关于新建、在建住宅及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管道燃气设施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关于新建、在建住宅及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