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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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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06]133号
【发布日期】 2006-10-27
【实施日期】 2006-10-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  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见
 

  为了切实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  一、充分认识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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