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人民政府驻外机构干部聘任、轮换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荆州市人民政府驻外机构干部聘任、轮换制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荆州市人民政府驻外机构干部聘任、轮换制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驻外机构干部的管理,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北省人民政府驻外省市办事处干部轮换管理办法》(鄂政办(2005)134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省政府驻特区办事处干部实行聘任、轮换制的复函》(鄂组函(1991)87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驻外机构实际,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