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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关于李渡烟花集团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制品运输相关事宜的函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南昌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赣安监管函字[2006]38号
【发布日期】 2006-10-27
【实施日期】 2006-10-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昌市关于李渡烟花集团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制品运输相关事宜的函
赣安监管函字[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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