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济南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年)》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
济南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年)
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根据《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回顾 “十五”期间,通过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残疾人组织及广大残疾人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任务,开创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5年来,全市共有15万各类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复训练与服务。其中,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3213例;为454名低视力患者配戴助视器;语训聋儿490名,培训聋儿家长427名;系统训练776名智残儿童、406名脑瘫儿童、1024名肢体残疾人;为残疾人发放辅助用具11169件。全市残疾儿童少年总入学率达95%以上,培训残疾人30000余人(次),城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88%。创建16家“我的兄弟姐妹”捐助便利店,救助贫困残疾人2万余人(次)。筹资390万元,救助贫困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6305人(次)。 (二)法制维权进一步加强。制定了《济南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若干规定》(济政令189号),县(市)区及乡镇(街道)普遍制定了扶助残疾人优惠政策规定,通过各级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了优先、便捷的法律援助和服务,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三)残疾人文体活动日益丰富。广泛开展了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我市积极参加国际、国内重大残疾人体育赛事,共获得奖牌235枚,成功实现了在残奥会上金牌零的突破。组建了“济南我的兄弟姐妹”艺术团,参加国内、外演出上百场,充分展现了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成功承办了“全国残疾人田径、柔道、举重锦标赛”、“山东省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举办了“福彩之夜-我的兄弟姐妹大型文艺晚会”等,活跃了广大残疾人文体生活。 (四)社会环境持续优化。弘扬人道主义,倡导扶残助残,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新闻媒体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涌现出了一大批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推行城市道路、建筑物和信息交流无障碍措施,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更加方便。 (五)服务残疾人水平显著提高。市及县(市)区全部建立了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依托“星光老年之家”,城市街道全部建立了残疾人服务中心或社区残疾人服务站,乡镇(街道)设立了残联工作机构,社会为残疾人服务的领域不断拓宽,水平不断提高。 (六)确立了残疾人事业“我的兄弟姐妹”品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针对残疾人事业特征及发展现状,确立了我市残疾人事业“我的兄弟姐妹”主题品牌。2004年中国残联将第14次“全国助残日”主题确定为“情系我的兄弟姐妹——帮扶贫困残疾人”,使“我的兄弟姐妹”品牌正式推向全国,首创了通过品牌运作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先例。 “十五”期间,全市残疾人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还存在着残疾人生活水平普遍较低,残疾人事业发展仍较大程度滞后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 二、“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及指导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残疾人事业全局,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不断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1.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全面落实残疾人扶贫、就业、最低生活保障和救济补助等工作,逐步完善残疾人基本社会保障,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物质生活质量和保障服务水平,使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 2.进一步优化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引导人们树立现代社会的新型残疾人观,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倡导扶残助残和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传统美德,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普遍开展社会扶残助残、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优化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 3.不断增强残疾人自身素质和能力。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职业培训、文化、体育、残疾预防等工作,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程度上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 4.持续强化残疾人事业的基础性工作。开展残疾人状况抽样调查和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残疾人群体的动态情况。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和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好新时期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对外交流工作,促进残疾人事业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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