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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第二批煤矿资源整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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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株政发〔2006〕37号
【发布日期】 2006-10-27
【实施日期】 2006-10-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第二批煤矿资源整合的决定
株政发〔2006〕3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6)116号)的文件精神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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