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第二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执法大检查的通报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各有关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今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总体安排,9月18日至22日,杭州市建设委员会组织对全市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等15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有关监督机构今年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第二次全面检查,并抽查工程31只,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这次大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有关监督机构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通知要求,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执法检查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同时重点抽查了部分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和工程现场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从检查情况看,全市各级管理和监督部门积极按照国家、省、市等部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和检查频率,及时、全面地开展执法和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并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如萧山区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部考核体制,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提高明显;富阳市建设局和质量安全监督站以开展“文明施工年”活动为主题,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将专项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的基础管理工作;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加大检查整治力度,组织开展了多次集中检查和整治工作,并及时总结通报,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并以推进“数字质安监”工作为主线,实现监督执法手段的现代化和多样化,提高监督管理水平;滨江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加强对住宅工程的专项整治力度,切实提高住宅工程质量。从这次对各部门工作情况的检查和对部分工程的抽查结果表明,我市工程建设的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和市场行为总体上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工程结构质量稳定,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在这次对部分工程的抽查中,检查组共发出整改通知书33份,其中责令停工整改工程4只。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1、部分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水平和执法力度有待提高。 (1)检查发现,部分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力度有待加强,一些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查处,处理手段单一、处罚力度不足的现象依然较多存在,致使上级部署的有关工作开展深度不够、贯彻不力、收效不明显。对企业和现场的检查情况,尚未及时有效地体现到市场管理中,市场准入、清出和现场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执行。 (2)“两项许可”的执行有待进一步加强。检查发现,一些县、市工程中仍然存在三类人员未经考核上岗的情况 ;在对分包企业特别是劳务分包企业的管理方面,部分地区“两项许可”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同时,一些县、市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对监理市场实施管理,甚至施工许可滞后、桩机先行或未及时办理监督手续等情况也有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