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统筹协调的通知 吉政发〔2006〕4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使改革措施有机衔接、相互促进,真正落到实处,按照全省2006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关于实行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改革问题进行统筹谋划,确保决策正确有效的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改革重要性的认识 深化改革,是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成果的根本措施,是解决经济发展中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治本之策,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必然要求。目前,改革和发展已经进入关键时期,要充分认识到着力推进改革、以改革带动全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改革放到突出重要位置上,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的部署,加大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力度,不断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构建和谐社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依靠改革;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用改革的办法解决经济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必须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全面实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完成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任务,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以改革为动力推进各项改革,为经济社会新一轮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 经济体制改革涉及体制转轨和机制转换,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关联度高,综合配套性强。为保证改革职能的积极履行和改革工作的有效组织,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改革促发展的观念,将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改革的部署贯彻到日常工作和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