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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全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抽查督导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陕纠医办发[2006]2号
【发布日期】 2006-10-30
【实施日期】 2006-10-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全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抽查督导的通知


各市(区)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
  为全面了解和进一步推进我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全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检查的通知》(陕纠医办发[2006]1号)精神,定于11月上中旬,在各市(区)、单位已经组织进行自查基础上,对全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进行一次抽查督导。抽查督导安排如下:
  一、抽查范围
  各市(区)卫生、劳动和社保、工商、物价和食品药品监管等行政部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药品招标代理中介机构。
  二、抽查内容
  1、政府各相关部门2006年关于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2、政府各相关部门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主要做法。重点了解围绕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和药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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