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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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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安政〔2006〕57号
【发布日期】 2006-10-30
【实施日期】 2006-10-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切实维护地下管线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地下管线工程,包括: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路灯、有线电视、人防、工业管道及其它地下隐蔽工程。
  第三条 安阳市人民政府建立城市地下管线集中协调管理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对城市地下管线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市建设、规划、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国土、水利、人防、供电、通讯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接受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城镇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接受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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