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区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办字〔2006〕66号
【发布日期】 2006-10-30
【实施日期】 2006-10-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区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济政办字〔2006〕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住房状况调查的有关要求,摸清我市城区居民家庭及外来人员当前居住和住房需求的基本情况,市政府确定,自2006年11月至2007年1月,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查工作目标
  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城区常住人口和非常住人口当前居住和住房需求等情况,建立翔实的住房档案及一段时间内住房需求信息档案,为编制我市中长期房地产发展规划、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提供科学依据,为完善住房政策、改善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性资料。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