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首批建设验收评估合格单位的通知 沪教委职成〔2006〕44号 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建设验收评估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6)28号)的要求,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受我委委托对本市首批立项并已基本建成的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进行了建设验收评估。根据评估意见,经我委审核,同意上海市商业学校的“美容美发与形象设计开放实训中心”等10个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建设验收合格,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希望已经通过建设验收的10个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进一步推动实训教学体系的改革和创新,积极探索对全社会开放的有效机制和培训模式,形成品牌效应,扩大社会影响。 希望各有关主管单位加大对已经立项的实训中心建设项目的管理与推进力度,共同为本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的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