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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青少年“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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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扬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扬府办发〔2006〕132号
【发布日期】 2006-10-30
【实施日期】 2006-10-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青少年“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扬州市青少年“十一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六年十月三十日
 

扬州市青少年“十一五”发展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扬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青少年是扬州实现“两个率先”不可忽缺的现实和潜在力量。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培育、发挥好青少年的优势和作用,特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所指青少年是7—35周岁的社会群体。本规划是我市“十一五”期间青少年发展的战略性框架和指导性文件。规划期限从2006至2010年。
 
第一章 形势和要求

  一、“十五”发展成就
  “十五”是扬州经济社会发展最为快速的时期。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日益成为推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的一支朝气蓬勃的重要力量。
  1、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深化。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青少年,用共同的理想信念凝聚青少年,用伟大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激励青少年,用良好的道德风尚塑造青少年,用科学发展观引导青少年,着力培育具有高尚情操、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新一代扬州人。全市各类优秀青少年典型不断涌现,各种先进事迹层出不穷。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青年突击队、体验教育、快乐成长等品牌活动汇聚成我市“三个文明”建设的亮丽风景线。
  2、青少年工作全面活跃。青春创业人物风起云涌,青年文化行动精彩纷呈,青少年人才开发逐步深入。青工技能振兴计划、青年农民培训工程、大中学生社会实践、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青少年科技创新行动取得了丰硕成果。志愿服务大潮涌动,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稳步发展,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强势推进。
  3、青少年事业纵深推进。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十五期末,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2.2%;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5.3%。希望工程硕果喜人,共筹集资金310多万元,援建希望小学2所,受益青少年达1600人次。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4、青少年组织逐步完善。青联组织体系呈现出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新格局,并不断向社区、街道、乡镇、行业系统、大型企业延伸。共青团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和优化。各种形式的青少年社团快速发展,社团活动丰富多彩。非公经济组织、新型社会组织、城市社区等领域青少年组织发展态势良好。城乡社区青年中心建设不断推进。各级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有新的进展。
  “十五”以来,我市青少年事业获得了较大发展,但是与广大青少年成长成才的现实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青少年发展政策法规需进一步完善。以青少年开发、青少年参与、青少年维权为优先领域的公共政策、法律法规还不够系统,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资源保障还不能满足青少年在教育与培训、就业与创业、健康与休闲、流动与迁徙、学习与交流、参与与影响、维权与保护的发展需要。二是青少年发展环境需进一步优化。在经济全球化和市场机制的负面影响下,青少年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出现了复杂化、多元化与功利化倾向;公民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健康意识、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大众媒体和现代网络媒体的不良影响有所增加。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比较突出。三是青少年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果为青少年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然而青少年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还不能满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现实需要。目前,扬州市区现有的少儿活动阵地大都规模小、功能少、设施差、档次低,无法满足全市青少年和广大市民更新、更高的文化活动需求,市级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还是空白。
  二、发展要求
  1、面临经济全球化,青少年事务需要更加开阔的国际视野。经济全球化和社会知识化改变了青少年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方式转变为青少年成长成才提供了宝贵的机会,也对地方青少年事务提出了新的挑战。与以往相比,青少年希望拥有更为健康的生存空间,更为多样的发展机会、更为务实的价值追求和更为高效的保障平台。然而在社会转型时期,青少年事务更多地局限于青少年工作范畴,青少年发展的主体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要不断创新观念,拓展视野,顺应青少年事务发展的时代潮流。
  2、推进“两个率先”,青少年事务需要更加完善的政策法规。推进扬州“两个率先”,对青少年事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行政和公共管理是政府转变职能,增强责任,提高行动力和影响力的必然趋势。然而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关系青少年发展的教育、就业、文化、人事、住房、医疗、福利等公共政策和规章制度仍然不够系统,部分政策和规章制度还没有得到进一步的落实,因此,这不仅使青少年融入社会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受到一定程度制约,而且使青少年的整体发展缺乏有力的政策框架和制度平台。
  3、实现全面发展,青少年事务需要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青少年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尺度和组成部分。多年来,各级政府对青少年发展都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青少年事务有了一定的物质基础。然而,与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和青少年的现实需要相比,无论是青少年事务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是青少年事务的保障机制建立,都需要进一步加大政府公共投入、鼓励社会各界公益投资和捐助,为实现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扬州青少年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协调各方,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把青少年发展作为推进“两个率先”和实现又快又好发展主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构建一个以青少年发展为主体,以青少年开发、青少年参与和青少年维权为优先领域、以青少年重点项目为突破口、以青少年政策、组织和环境为保障平台的青少年事务新格局,为实现扬州全面小康和基本现代化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二、基本原则
  1、率先发展、青年为先。
  紧扣实现又快又好发展主题,在推进“两个率先”中,坚持“率先发展、青年为先”原则,将青少年发展与国家发展、青少年优势与国家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并不断发挥青少年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建设、创新和促进作用。
  2、育人为本、以德为先。
  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育人为本、以德为先”原则、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以“三创”为核心的新扬州人精神,培育具有高尚道德、全面素质,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新一代扬州人。
  3、政府主导、社会协同。
  确立政府在青少年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加强对青少年发展的科学规划、体系构建、环境优化和社会宣传,充分发掘、利用和整合政治资源、组织资源、社会资源以及信息网络资源、品牌资源、人才资源等,吸引、鼓励全社会普遍关心、支持青少年事业发展,增强青少年事务的公共责任。
  4、法规推进、政策保障。
  始终将青少年发展放在优先位置,在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中进一步体现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素质教育、人才开发、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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