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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嵊泗县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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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价商〔2006〕287号
【发布日期】 2006-10-31
【实施日期】 2006-10-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嵊泗县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批复


舟山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调整嵊泗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请示》(舟价(2006)14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嵊泗县电力公司供电的城乡居民生活用电自2006年11月1日抄见电量起按附件所列价格执行。
  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调整实施工作时间紧,牵涉面广,工作量大,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你局要与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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