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和发放退休劳动模范荣誉津贴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福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榕政办〔2006〕158号
【发布日期】 2006-10-31
【实施日期】 2006-10-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和发放退休劳动模范荣誉津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  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和发放退休劳动模范荣誉津贴的通知》已经市第十二届政府2006年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