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京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南京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要求,切实解决一些化工企业存在的安全和环保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市化工行业竞争力和发展水平,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06年10月起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开展以治理环境污染和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思路和基本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和安全发展,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积极推进化工生产企业的结构体制、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进一步遏制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全面提高化工行业环保、安全水平和发展水平。 全面落实环保优先的方针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切实开展好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整治范围和工作目标 整治范围:全市化工行业所有生产企业,重点是技术含量低、环境污染重、安全保障差的小型化工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化工生产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 主要目标:按照“逐个排查,集中整治,入园进区,改造提升”的总体要求,通过提高生产经营标准、行业准入门槛和从业资质要求,用一年时间集中整顿、淘汰各类违法违规化工生产企业,引导分散的化工生产企业在两年内向化工园区集中。通过三年的整治,有效控制和治理污染,全面达到环保标准;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全面消除事故隐患;优化产品、产业结构,全面提升化工企业环保、安全水平和技术装备水平,推进化工行业科学、健康、有序发展。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查清化工生产企业违法违规问题 要对全市化工生产企业现状进行全面摸底,逐个排查,重点从产业准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技术质量、人员资质以及土地、能耗、项目审核程序和工商登记等方面查清现有化工生产企业的现状和问题。在2006年11月至12月的自查自纠阶段,相关部门暂停为任何化工生产企业补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土地、工商登记等手续。 1、产业准入方面:重点查清是否违反产业政策或发展规划;是否仍在使用国家规定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与装备;是否违反其他市场准入标准等。 2、安全生产方面:重点查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布点在经市批准的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专门区域;化工生产企业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是否定期进行安全评价;2005年以来新、改、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是否通过安全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是否通过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是否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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