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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办理商品房土地房屋权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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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三府[2006]140号
【发布日期】 2006-11-01
【实施日期】 2006-1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三亚市办理商品房土地房屋权证管理办法
三府[2006]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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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构建一个高效快捷、办事透明、服务优良的房地产发展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城市投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市国土、房产、税务、财政等部门要互相配合,按照有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尽量缩短操作流程,加快办理商品房土地房屋权证速度,为开发商和购房者提供更便捷的商品房交易服务。

  第二条 商品房工程竣工后由开发商向三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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