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全省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一月一日 全省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60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打击传销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06年10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左右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 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一是打击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利用互联网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二是查处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的传销活动,以及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人员住宿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等条件的违法行为。三是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