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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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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湘政发〔2006〕28号
【发布日期】 2006-11-01
【实施日期】 2006-1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建立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解决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指共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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