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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事局、杭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药具管理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0-09
【实施日期】 2006-1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杭州市人事局、杭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药具管理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事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直有关单位:
  《杭州市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药具管理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已通过市政府法律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人事局 杭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六年十月九日

 
杭州市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药具管理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一、为了加强本市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客观公正地评价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药具管理人员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市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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