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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农村沼气项目督导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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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农发〔2006〕695号
【发布日期】
2006-11-02
【实施日期】
2006-11-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农业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农村沼气项目督导的通知
有关区县(自治县、市)农业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司《关于开展农村沼气项目督导的通知》(农[计投资]函字第3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沼气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抓紧开展2007年农村沼气项目前期工作。经研究,决定对2005年及以前农村沼气国债项目执行情况和2006年沼气项目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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