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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确定大渡口区国瑞城一期物业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价〔2006〕616号
【发布日期】 2006-11-02
【实施日期】 2006-11-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确定大渡口区国瑞城一期物业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
渝价〔2006〕616号


汕头市花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国瑞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你公司受重庆龙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国瑞城实施物业管理服务。根据你司申报;国瑞城高层住宅具备有,绿化面积约4426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化面积约0.97平方米,有物业管理用房;有游泳池;有健身活动区和儿童娱乐区;有喷水池、流动水景;精装修进户门厅,并摆放植物;小区实行人车分流;有公用卫生间,内设洗手盆;有电子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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