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企业上市的积极性,加快我市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步伐,使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通过上市做优、做强、做大,成为带动我市经济发展的龙头和骨干力量,特制订如下政策: 一、企业(注册地在我市,下同)上市过程中,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企业需要通过股份制改造或重组上市的,对并入拟上市企业的资产,在调整股权、划转资产时不变更实际控制者的,公安、财政、国土、交通、房管、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对土地、房产、车船、设备等权证过户手续按非交易过户处理。 二、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