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成都市创佳领导小组关于征集“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形象视觉识别系统的公告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1-03
【实施日期】
2006-11-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成都市创佳领导小组关于征集“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形象视觉识别系统的公告
国家旅游局和世界旅游组织将联合命名“中国最佳旅游城市”。成都市“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领导小组经国家旅游局授权,面向成都地区广大设计工作者和企业征集“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形象视觉识别系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作品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的标牌、立体标志物、标志应用的设计。
二、应征作品应具有国际性、民族性、中国国家旅游局、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