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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暂停五象新区核心区范围内项目建设的通告
【字体: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1-03
【实施日期】 2006-11-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暂停五象新区核心区范围内项目建设的通告


  建设五象新区,再造一个新南宁,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在新形势下从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为谋划更大的发展而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把南宁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城市的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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