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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泰安市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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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泰政办发[2006]45号
【发布日期】 2006-11-03
【实施日期】 2006-11-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泰安市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6]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
  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泰安市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六年十一月六日
 

泰安市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土地管理,规范用地秩序,防止土地资产流失,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地现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的部署和《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监发[2006]9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联合开展对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以来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及处理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6]6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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