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发〔2006〕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太原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太原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实现进入国家园林城市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实现我市进入国家园林城市目标。 二、2006年主要任务 (一)三项绿化基本指标 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净增一个百分点;绿地率净增一个百分点;人均公共绿地净增0.5平方米。 (二)绿化基本任务 新增公共绿地103公顷;新增单位附属绿地20公顷;新增居住区绿地20公顷;创建“园林化单位”39个(园林化标兵单位7个,园林化单位12个,园林绿化先进单位20个);义务植树100万株。 (三)九项重点工程 1.完成汾河太原城市段治理美化二期工程,使汾河公园向南延伸3.4公里,向北延伸2.4公里,新增绿化面积300公顷。由市建管委负责组织实施。 2.启动城西水系二期工程,结合旧城改造,从北大街到迎泽街进行必要拆迁,全线贯通城西水系,通船通路,增加文化内涵,扩大规划面积,形成城市园林水体新景观。由市园林水系管理处组织实施。 3.完成西北环高速路沿线15个互通和7个高速出口绿化任务,以种植乔木为主,林相变化,进行片植。15个互通绿化工作由交通厅下属太原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新增绿化面积97公顷。7个高速出口绿化工作由市园林局组织实施,各区配合,新增绿化面积61.59公顷。 4.完成滨河西路胜利桥至北排洪沟50米规划风景林带延伸工程,新增绿化面积7.25公顷;完成滨河东路亲贤西街至南中环50米规划风景林带绿化工程,新增绿化面积13.8公顷。以种植乔灌木为主,体现美化和防护功能。由滨河公园负责组织实施。 5.完善公园门类,将晋源苗圃改建为植物园。由晋源苗圃组织实施。 6.完成南寨公园、玉门河公园续建任务。由南寨公园管理处和玉门河公园筹备处负责实施。 7.启动学府公园建设工程,将学府公园建设成我市南部地区综合性公园,新增公园绿地20.08公顷。由市园林局负责建设,小店区政府负责拆迁,市市政局配合。 8.抓好7.93公里机场大道全线绿化工作,两侧绿线宽27米,新增绿化面积40公顷。由市花木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9.按照南部新区总体规划,做好晋阳湖景区建设前期工作,力争2007年启动一期基础建设工程。由晋阳湖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 (四)三个绿化项目 1.实施行道树补栽工程。由各区按属地原则,对辖区内道路绿化状况进行摸底整改,对164条道路7181株行道树进行补栽补种。 2.实施拆违建绿工程。按照拆到哪里绿到哪里的原则,由各区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