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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西宁市苗木花卉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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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2006]190号
【发布日期】 2006-11-03
【实施日期】 2006-11-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西宁市苗木花卉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2006]19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市林业局《关于加快西宁市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十一月三日
 
关于加快西宁市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的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苗木花卉产业的发展,充分发挥我市自然资源优势和省会城市的区位优势,使花卉产业成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新的经济增长点,现对我市苗木花卉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的现状
  加快苗木花卉产业发展是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需要,是构建大南山生态绿色屏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需要;也是“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苗木花卉产业在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目前,全市有花卉苗木生产企业60家,生产总面积5147亩。种植品种约516个,年产各类花卉苗木3320余万株(枝、粒、盆),年总产值约5000万元。百亩以上龙头企业有11家,从业人员2100余人。“十五”期间,建成了1家设施完备的专业花卉市场,5处花卉营销点和集散地,拥有各类苗木花卉经营部门、服务公司已达81家,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花卉销售以内销为主,年销售量约占销售总量的75%左右,外销主要是鲜切花,绿化用苗销售主要立足本市,幅射周边省区。
  由于西宁市花卉业起步较晚,发展缓慢,投资分散,生产规模小,融资渠道单一,专业化程度低,市场竞争力弱,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等多种原因,导致花卉产业在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中比重偏低,整体效益不明显,这些问题极大地影响了我市花卉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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