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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经贸委、市统计局2006年三季度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情况通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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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南昌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洪府厅发[2006]148号
【发布日期】 2006-11-03
【实施日期】 2006-11-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经贸委、市统计局2006年三季度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情况通报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6]1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市属各单位,市各重点企业:
  现将市经贸委、市统计局《2006年三季度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情况通报》转发给你们。
  9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27.3亿元,同比增长29.9%,累计完成工业增加值219.7亿元,增长29.8%,工业经济进一步提速。前三季度,全市完成工业增加值219.7亿元,比去年同期净增58.6亿元;工业增加值增速比全省高7.9个百分点,比全国高12.6个百分点,在中部六省会城市中名列第一;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销售收入和利税分别完成全年确保目标(300亿元、906亿元、91亿元)的73.2%、76.3%、81.6%,仅增加值离目标进度有2.8个百分点的差距,但三大指标完成进度情况均比去年同期进度(68.6%、68.2%、59.9%)高4.6、8.1、21.7个百分点。
  今年以来,月度工业增加值除6月份实现“双过半”达到峰值外,月度增加值基本处于逐月攀升态势,由2月份的17.1亿元攀升到9月份的27.3亿元;累计增速也呈现逐月加快势头,由2月份的22.9%提高到9月份的29.8%;经济运行质量稳步攀升,经济效益综合指数是近几年增长最快的月份,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但必须清醒看到,我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虽在中部六省会城市中排前列,总量依然最小,仍有部分县区没有完成全年确保目标进度。各县区、开发区和企业要抓住第四季度的大好时机,强化政府服务、强化生产调度、强化市场营销,紧踪目标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持工业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努力完成全年奋斗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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