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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06-2007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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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发〔2006〕39号
【发布日期】 2006-11-03
【实施日期】 2006-11-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06-2007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石家庄市2006-2007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石家庄市2006-2007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搞好今冬明春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业用水节约型、农民饮水安全型、农村环境友好型”为目标,着力实施饮水安全、防洪保安、灌区改造、水土保持、小型农田水利等重点工程建设,不断深化农村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进一步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步伐,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水利工程保障体系。
  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总体要求是:落实一个规划、强化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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