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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育局关于举办上海市第十一届全民健身节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1-05
【实施日期】 2006-11-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举办上海市第十一届全民健身节的通知


各区(县)体育局、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团体:
  为认真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二期工程要求,推动上海体育“十一五”规划的落实,在已经连续十年成功举办健身节的基础上,决定举行上海市第十一届全民健身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和主题:
  本届健身节的举办时间从2006年11月11日至11月25日。健身节的主题是“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口号是“体育生活化、市民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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