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常政办函〔2006〕62号
【发布日期】 2006-11-06
【实施日期】 2006-11-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制定的《常德市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十一月六日
 

常德市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