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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2006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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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长春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06〕46号
【发布日期】 2006-11-06
【实施日期】 2006-11-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2006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长春市2006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ОО六年十一月六日

长春市2006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今冬明春的防火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人民安居乐业,为第六届亚洲冬季运动会成功举办和全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为指针,以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思想为着力点,以落实公安部2006年9月22日“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重点,以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提升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提升防控火灾能力,降低火灾起数、降低伤亡人数、降低财产损失为目标,以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为途径,全面开展冬防工作,坚决把火灾隐患解决在火灾发生之前,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构建和谐社会、共创平安长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步骤
  今冬的防火工作从2006年11月1日起至2007年3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2006年11月1日到2006年11月15日,为动员部署、宣传教育阶段;第二阶段从2006年11月16日到2007年2月28日,为检查、整改阶段;第三阶段从2007年3月1日到3月10日,为总结验收评比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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