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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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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株政办发〔2006〕31号
【发布日期】 2006-11-06
【实施日期】 2006-11-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株政办发〔2006〕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和直属机构、各企事业单位:
  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有效地预防和打击伪造印章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国发(1999)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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