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发布200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的通知 济政字〔2006〕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0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鲁政字(2006)21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望一并贯彻落实。 一、2006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原则上以2005年我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6517元为基数,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1%,上线(预警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7%,下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6%。 二、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按照工资指导线的要求,自主安排工资增长。垄断行业及财政补贴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