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一五”重点节能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办[2006]230号
【发布日期】 2006-11-07
【实施日期】 2006-11-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一五”重点节能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06]23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十一五”重点节能工程行动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一月七日

福建省“十一五”重点节能工程行动方案

  为加快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全面开展节约型社会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实现我省单位GDP能耗降低16%的约束性目标,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第一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围绕实现“十一五”单位GDP能耗降低16%的目标,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企业为实施主体,大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加大政府资金的引导力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节约能源资源的自觉性,形成稳定可靠的节能能力,实现我省节能目标。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企业为主实施与政府引导推动相结合。

  (二)坚持节能与产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与环境保护相结合。

  (三)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

  (四)坚持依法强化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

  (五)坚持突出重点、示范带动与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相结合。

  (六)坚持整体推进与分年度有效实施相结合。

  三、总体目标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十一五”期间,实现我省单位GDP能耗由0.94吨标准煤/万元降至0.79吨标准煤/万元的目标,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总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全省“十一五”单位GDP能耗指标按年度分解目标

┌──────┬─────┬─────┬─────┬─────┬─────┬─────┐

│      │ 2005年 │ 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

│单位GDP能耗 │  0.94  │  0.90  │  0.87  │  0.84  │  0.81  │  0.79  │

│(吨标煤/万 │     │     │     │     │     │     │

│元)    │     │     │     │     │     │     │

├──────┼─────┼─────┼─────┼─────┼─────┼─────┤

│单位GDP能耗 │     │  3.5%  │  3.5%  │  3.5%  │  3.3%  │  3.3%  │

│分年度下降率│     │     │     │     │     │     │

└──────┴─────┴─────┴─────┴─────┴─────┴─────┘

  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

┌───────────────────┬──────────┬──────────┐

│      主 要 产 品      │   2005年单耗   │   2010年单耗   │

├───────────────────┼──────────┼──────────┤

│火电(克标准煤/千瓦时)         │         350│         335│

├───────────────────┼──────────┼──────────┤

│钢铁(吨标准煤/吨)           │        0.735│        0.70│

├───────────────────┼──────────┼──────────┤

│电解铝(交流电耗千瓦时/吨)      │        14915│        14500│

├───────────────────┼──────────┼──────────┤

│煤炭(千瓦时/吨)            │         32│         40│

├───────────────────┼──────────┼──────────┤

│水泥(千克标准煤/吨)          │         127│         110│

├───────────────────┼──────────┼──────────┤

│平板玻璃(千克标准煤/重量箱)     │         23│         20│

├───────────────────┼──────────┼──────────┤

│建筑陶瓷(千克标准煤/平方米)      │          8│          7│

├───────────────────┼──────────┼──────────┤

│墙体材料(吨标准煤/万块标砖)      │         0.9│         0.8│

├───────────────────┼──────────┼──────────┤

│中型合成氨(吨标准煤/吨)        │         2.1│         2.0│

├───────────────────┼──────────┼──────────┤

│小型合成氨(吨标准煤/吨)        │         2.3│         2.2│

├───────────────────┼──────────┼──────────┤

│烧碱(吨标准煤/吨)           │         1.5│         1.3│

├───────────────────┼──────────┼──────────┤

│电石(吨标准煤/吨)           │        2.03│         1.9│

├───────────────────┼──────────┼──────────┤

│纸和纸板(吨标准煤/吨)         │        1.35│         1.2│

└───────────────────┴──────────┴──────────┘

第二章 主要任务

  一、电力工业节能

  (一)现状和存在问题

  截止2005年底,我省电力装机容量1762万千瓦,其中火电935万千瓦。2005年发电总量778亿千瓦时,其中火电487亿千瓦时。近年来,我省火电适度超前发展,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总装机容量达700万千瓦,占火电装机总容量70%以上;网内火电供电煤耗从2000年的368克标准煤/千瓦时下降到2005年的350克标准煤/千瓦时。风力发电装机容量达5.88万千瓦,占全省电力装机容量的0.3%。

  我省电力工业仍存在发电、输配电结构矛盾突出的问题,电网建设滞后于电源建设,电网的输电与配电、高压与低压的比例不够协调,不同程度地影响电网的经济运行。电网结构有待优化;尚有部分5万千瓦及以下火电机组仍在运行,发电煤耗偏高;工业集中区域采用热电联产的比例不高,部分热电联产机组热电比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无法发挥其节能效益。

  (二)节能目标

  到2010年,全省网内火电供电煤耗,下降到335克标准煤/千瓦时;电网线损从2005年的6%下降到5.5%。

  (三)实施内容

  1.优化电源结构。促进多种能源发电,引导电源结构布局更加符合我省能源发展战略目标。积极发展天然气发电,限制燃油发电机组发电。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水电技术现代化建设,提高水能资源利用效率。鼓励风力发电和生物质能发电。“十一五”期间,全省风力发电装机容量达60万千瓦以上,使风力发电装机容量占全省电力装机容量的比例提高到2%。

  2.发展高参数、大容量、低煤耗发电机组,进一步提高大容量机组比重。建设高参数大容量燃煤机组、高效洁净煤发电机组和大型联合循环机组。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均采用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压力等级的高参数、高效率、高调节性火电机组;新建电厂必须选用高效辅机和自动监控系统,降低厂用电率。采用30万千瓦及以上循环流化床洁净煤发电技术改造现有燃用本省无烟煤的发电机组。在电厂煤粉锅炉中,推广气化小油枪、等离子等少油和无油点火稳燃节油技术。2010年,燃煤机组中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装机容量占全省火电装机容量比重提高到80%以上。

  3.积极发展区域热电联产,抓紧现役燃煤热电厂节能技术改造。工业集中区生产用热发展以背压供热机组为主的热电联产,提高热电联产在区域供热中的比例,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坚持“以大代小”、“以热定电”原则,燃煤热电厂重点发展20万千瓦及以上的大型供热机组。采用变频、永磁调速及计算机控制改造风机、水泵系统,更新改造各类低效辅机。

  4.提高电网经济运行水平,降低电网损耗。优化电网结构,加快建设500kV环网,完善高、低压配电网络,采用紧凑型技术和提高线路输送容量的新设计、新工艺,提高输电、配电能力。加强无功补偿及调节能力,提高电网潮流功率因数,减少无功潮流。简化电压等级,减少重复变电容量,城市电网逐步把220 kV电压直接引入负荷中心。采用节能型配电设备及附件。加强电网调度,保证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上网,优先让低能耗电厂多发电,降低发电煤耗。推广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变电站自动化和配电自动化技术,提高电网经济运行水平。加强电网线损率分级管理,完善线损管理制度。提高用户用电功率因数,2010年达到0.95以上。

  5.积极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实行峰谷、丰枯、季节性电价等激励性政策;合理调整负荷,优化用电方式,提高电网运行的安全稳定性和经济性,鼓励和支持用电单位实施节电技术改造。

  (四)配套措施

  1.贯彻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决定》等有关政策规定,淘汰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关闭规模小、技术落后的燃油发电机组。

  2.制订热电联产发展规划,完善建设管理办法,结合工业园区建设,将分散的工业供热锅炉改造为区域热电联产,集中供热。

  3.加强热电联产管理,把单位热力煤耗作为热电联产技术经济主要考核指标,对达不到热电联产有关技术经济指标要求的或热网不落实的热电联产项目,不予核准。加强运行监督管理,防止以热电联产名义建设小火电项目,引导热电联产规范有序发展。

  4.完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促进电网的节能、环保和经济运行。

  5.制定和实施鼓励风电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相关政策。

  (五)实施单位

  1.组织单位:省发改委、经贸委牵头,省财政厅、建设厅、国资委、科技厅、质监局、环保局、福州电监办、省电力公司配合。

  2.实施主体:发供电企业和实施热电联产建设与改造的企业或单位。

  3.参与单位:省节能监测中心、省电力勘测设计院、相关行业协会

  二、冶金工业节能

  (一)现状和存在问题

  2005年,冶金工业主要耗能产品钢铁和电解铝能耗分别为:吨钢综合能耗735千克标准煤。其中,三钢集团公司为660千克标准煤,属全国较先进水平;吨铝交流电耗为14915千瓦时。

  我省冶金工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高炉余热余压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多数高炉尚未配套炉顶压差(TRT)发电设备;高炉煤气、转炉煤气等可燃副产气还存在放空浪费的现象;转炉负能炼钢技术尚未得到广泛推广应用;干熄焦技术还未得到应用;仍有相当数量工艺落后、能耗高的“五小”冶金企业存在。

  (二)节能目标

  到2010年,吨钢综合能耗下降到700千克标准煤,电解铝吨铝交流电耗下降到14500千瓦时。

  (三)实施内容

  1.加强钢铁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大力推广高炉大型化、转炉大型化、干熄焦技术、高炉炉顶压差发电技术、纯烧高炉煤气锅炉技术、低热值煤气燃气轮机技术、转炉负能炼钢技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