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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总工会关于2007年“春节”前在全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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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总工会  北京市公安局  
【发文字号】 京劳社监发〔2006〕166号
【发布日期】 2006-11-07
【实施日期】 2006-11-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总工会关于2007年“春节”前在全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建委、公安分局、工会、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劳动保障、建设、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互相配合,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研究完善有关政策,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经过近三年的努力,使我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的有关精神,为巩固我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的成果,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劳社部函(2006)202号)的有关部署,市劳动保障局、市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和市总工会经研究决定于2006年11月15日至2007年2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重要意义的认识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具体体现。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若干意见》和北京市政府2006年9月21日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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