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6〕2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七日 绍兴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工作原则 二、事故分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二)重大事故(Ⅱ级) (三)较大事故(Ⅲ级) (四)一般事故(Ⅳ级)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市应急指挥部 (二)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三)应急处置工作组 (四)县(市、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五)业务技术机构 四、预警与报告 (一)预警 (二)报告 五、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二)分级响应 (三)预警发布 (四)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五)响应终结 六、应急保障 (一)医疗保障 (二)技术保障 (三)经费保障 (四)治安维护 (五)演练 (六)宣教培训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二)责任与奖惩 (三)调查评估和总结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 (二)预案管理和更新 (三)预案解释部门 (四)预案实施时间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指导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建立统一、快速、高效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绍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药品(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中造成社会公众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事发前要采取防范措施,事发后要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坚持统一领导,按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 3.严密监测,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加强群防群控,有序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4.依靠科技,有效处置。发挥专家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中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应急抢险、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妥善处理应急措施与常规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使应对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