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深圳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深人发〔2006〕68号
【发布日期】 2006-11-07
【实施日期】 2006-11-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深圳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人发〔2006〕68号


  为规范我市人才市场活动秩序,建立人才中介服务行业自律机制,培育恪守诚信的人才中介服务和人才求职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人才市场发展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人才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06年11月7日


深圳市人才市场信用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规范人才市场秩序,建立人才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和人才市场信用体系,根据《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人才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人才市场信用信息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人才市场信用信息(以下简称信用信息),是指本市人才市场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对人才市场进行综合管理所形成的信息。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