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明泰宁城西加油站等45家企业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批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明泰宁城西加油站等45家企业: 我委于2006年 10月20日以来先后受理了你们提出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请。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5)31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以下45家企业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手续: 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明泰宁城西加油站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变更为陈名传; 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明泰宁第二加油站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变更为陈名传; 三、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明泰宁石油分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变更为陈名传; 四、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明泰宁城关加油站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变更为陈名传; 五、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漳州长泰石油分公司法定代表人(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