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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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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06)247号
【发布日期】 2006-11-08
【实施日期】 2006-11-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京市“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十一月八日
南京市“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两个率先”、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正确把握人口变动及其发展规律,对于紧紧抓住南京发展战略机遇期,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实现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南京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部署,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的目标,以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为主线,着力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人口发展研究、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有力地推进了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升。
  (一)低生育水平继续稳定,人口素质稳步提高。全市人口出生率年均为7‰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低于1.5‰;计划生育率达到98%以上。人口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十五”期末,孕产妇死亡率为10.59/10万,婴儿死亡率为7.47‰,全市人均预期寿命77.42岁。出生人口素质得到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率达到86%以上。
  (二)综合改革不断深入,建立和完善了与城市社区建设相协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新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积极稳妥、改革创新、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要求,建立了“单位以属地管理为主,人口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新的管理体制。以社区改革、居民自治为切入点,建立了“五个融入”的城市社区工作新机制,将计划生育的基础设施建设融入社区阵地;计生队伍建设融入社区组织;新型生育文化融入社区文化;优质服务融入社区综合服务;流动人口管理融入社区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把计划生育工作与社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80%以上的社区实行了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促进了社区的自治和自助能力。
  (三)坚持依法管理和政策推动,构建“五网”“三动”的利益导向机制。颁布实施了《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全面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全市推广了独生子女家庭社会保障、医疗救助、就业优先、教育优惠、致富扶持和政策推动、帮扶拉动、部门联动的“五网”“三动”新型利益导向机制。
  (四)以避孕节育服务和生殖健康促进为重点,全面推进优质服务。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系列工程,不断扩大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范围。全市18个中心服务站全部通过验收,并正常运行,四级服务网络服务功能增强。大规模开展了已婚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程,创办了青少年生殖健康网站。全市农业人口100%落实了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将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所打造成“世代服务”品牌,在舒适、亲切、非医院化的环境下,向服务人群提供高质量的、持续性的、保密的、迅捷方便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
  (五)运用多形式的载体,促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活动不断深入。坚持“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工作思路,面向基层、面向家庭、面向群众,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依托多介质的新闻传媒和现代服务手段,传播生育文化,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向社会和公众宣传人口发展、人口安全、生殖健康等方面的内容。深入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实施“关爱女孩行动”。
  (六)创新管理服务机制,实现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协同管理和综合服务。按照“适应城市改革发展新形势,探索建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新体制”的要求,在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新体制的建立过程中,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加强部门合作,参与联合办公,实行“信息互通、管理互补、服务互动”,有力地保障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从基层实际出发,积极探索以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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